关于举办“学悟新思想 实践建新功”
陕西工院2023年师生书画摄影艺术展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各职能部门:
为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庆祝建国74周年,庆贺我院建校73周年、“双高建设”和职教本科建设稳步推进,颂扬党和国家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抒发工院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回顾我院70余年办学发展曲折历程,传承弘扬陕西工院深厚的人文艺术底蕴,充分展示学院“双高建设”的发展成就和办学成果,进一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打造品牌、提升实力,学院决定举办以“学悟新思想 实践建新功”为主题的陕西工院2023年师生书画摄影艺术展。现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时间
全院师生员工,2023年7月5日至10月15日
二、展出地点时间:
图书馆一楼大厅,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三、作品具体要求
1.内容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爱校、职教校风师风家风、青春励志学习生活、人生感悟等。
2.作品数量:每位作者每类作品限交两件,往届展出过的作品不再参展。
3.尺寸规格:书法、国画作品均为4尺条幅;素描、水粉、水彩作品为4开或8开。摄影作品需为作者原创,统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M及以上,彩色黑白均可。
4.作品标注:请在作品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部门、联系电话,以便制作标签和及时联系。
四、作品征集办法
在职教职工请将书法、绘画作品交至院工会办公室(崇文南楼A1212室)。摄影作品发送至祁广科老师邮箱:26459010@qq.com(作品须有名称、所在部门、作者真实姓名等信息);
离退休教职工作品由离退处负责征集遴选、造册登记后一并交院工会;
学生作品由美育部负责征集遴选装裱,和教职工作品同时展出(作品须有名称、所在二级学院、专业班级、作者真实姓名)。
五、优秀作品评选奖励
展览结束后按照教师组和学生组,根据主题内容、艺术水平等分类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颁发荣誉证书和实物奖品。
院工会 美育部 离退处 图书馆
2023年7月4日